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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dmlaw[gdm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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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小记
发表时间:2009-5-4 8:49:53 点击:1034 评论:1
分类: 新分类

五一假期,单位组织一起出去旅游,跟旅行社联系好去沂水地下大峡谷,早上5点半出发,三个多小时才到那里,浩浩荡荡一队人跟在导游身后听她讲景点的历史,峡谷位于沂水县城西南8公里龙岗山下,是中国特大型著名溶洞之一,形成于0.65--2.35亿年前,洞体长度6100米,已开发3100米,占地32平方公里。洞内崎岖险峻,潮湿凉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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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休人员人身伤害应否有误工费
发表时间:2009-3-7 8:49:39 点击:2234 评论:0

     大家都知道,在人身伤害的诉讼中,法律支持施害者赔偿受害者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二次手术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其中误工费是很重要的一部分赔偿,根据当地各行业上年度平均收入的标准计算赔偿数额。依据不是一成不变的,现实中的案例分析往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法律判决也是如此。

     例如,前段时间的一个案子,原被告互相为施害者,也同时互为受害者,一方是农民,一方是退休教师,双方年龄相当,在诉讼中,双方同时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案情事实清楚,法官最后判决农民支付退休教师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判决退休教师支付农民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从判决中看出,法官没有支持退休教师误工费的诉讼请求。为什么呢?我们考虑,退休教师是否还存在误工的问题。退休了,不在其岗,每个月享受着养老保险的待遇,不需要工作,也可以没有工作,因此,不存在误工的问题。而与他同龄的农民,没有退休金,还需要种地,不种地不劳动他就没有独立的生活来源,所以,法律支持了他的误工费的诉讼请求。这里出现这样几种思考,1、如果退休教师被聘任,受害时依然在工作,是否存在误工的问题,有误工的话,应该按教师的平均收入的标准计算误工费还是按他正在从事的工作的平均收入的标准计算呢?很显然,应该按他正从事的工作计算;2、法律支持农民的误工费的诉讼请求,在农民多少岁的时候失去劳动能力,可以不计算误工费,通过法律程序鉴定农民身体状况,有否劳动能力来判断是否支持其误工费的诉讼请求吗?很显然,这样做一定能做到公平合理,但是,由此支付的费用可能超出它的价值,在整个过程中,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损失,有时候是很不合算的。

      法律不是万能的,它不可能让每个人的一丝一毫的利益都得到维护,它是社会秩序的一种平衡手段,所以,在上述的案件中,就现有的法律来判断,法律支持农民的误工费的请求,而没有支持退休教师的误工费的请求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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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些常用赔偿标准的计算
发表时间:2009-3-3 9:44:48 点击:1833 评论:0

 1、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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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二)
发表时间:2009-2-24 22:55:05 点击:1189 评论:0

Ⅱ级伤残   4.2.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b)完全性失语;   c)双眼盲目5级;   d)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e)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4.2.2 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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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一)
发表时间:2009-2-22 17:36:49 点击:1170 评论:0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植物状态;   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 头面部损伤致:   a)双侧眼球缺失;   b)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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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转型期的婚姻家庭问题及其法律对策
发表时间:2009-2-21 13:06:34 点击:1882 评论:0
分类: 新分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逐渐进入了转型期,传统家庭的功能结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追求民主、平等、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已成为绝大多数家庭的共识。另一方面,家庭矛盾增多、离婚率上升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本文就社会转型期婚姻家庭出现的诸多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以其能深入分析婚姻家庭方面存在的特点和问题,探寻在新形势下化解家庭矛盾、构建幸福婚姻的对策和途径,推动文明家庭建设向纵深发展。

社会转型期存在的婚姻家庭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离婚率稳中有升,选择文明离婚方式的人增多。

从1998年到2001年协议离婚的数量由442对上升到568对,增加28.5,起诉离婚数由838对上升到926对,增加10.5。离婚数量稳中有升,其中协议离婚数量上升明显,这说明男女选择文明离婚方式、共同协商离婚事宜、和平解决财产分割、平静接受离婚现实的人数在逐年增多。离婚原因依次为婚外恋(占45),性格、感情不和(占41),经济原因(占2),其他(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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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主体制度
发表时间:2009-2-10 17:34:24 点击:960 评论:0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公司企业法人和非公司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基金会法人);其他组织包括法人分支机构、合伙组织和个人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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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法律服务 15965633993
发表时间:2009-2-6 22:37:48 点击:966 评论:0

对国家机关,法无授权即禁止;对人民大众,法无禁止即许可。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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